廣東中遠建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坦洲鎮(zhèn)城鄉(xiāng)建設服務中心的委托,對坦洲鎮(zhèn)十四村網(wǎng)髻路全線增加人行道分隔欄設施建設工程進行以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于2020年3月25日在中山市坦洲鎮(zhèn)政府網(wǎng)(http://www.zs.gov.cn/tzz/)、廣東中遠建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網(wǎng)站(http://cordon-bleu.cn/)提交的坦洲鎮(zhèn)十四村網(wǎng)髻路全線增加人行道分隔欄設施建設工程(采購項目編號:GDZY2020032008)談判公告。
現(xiàn)將原競爭性談判文件中“中標人應在中標公告結束后七日內領取中標通知書,在簽訂合同前向采購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中標價的10%),并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中標公告結束之日)起30日內簽訂合同。履約保證金在項目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履約保函的擔保期限須至在項目驗收合格后。如果中標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采購人有權扣劃相應金額的履約保證金,并視情節(jié)輕重,由采購人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所涉及的這部分內容。
澄清為:“中標人應在中標公告結束后七日內領取中標通知書,在簽訂合同前向采購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中標價的10%),并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中標公告結束之日)起15日內簽訂合同。履約保證金在項目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履約保函的擔保期限須至在項目驗收合格后。如果中標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采購人有權扣劃相應金額的履約保證金,并視情節(jié)輕重,由采購人決定是否解除合同。”
原競爭性談判文件與本公告有不符之處,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未涉及內容以原競爭性談判文件為準。
采購人:中山市坦洲鎮(zhèn)城鄉(xiāng)建設服務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中遠建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3月27日